发布时间:2017-11-17 16:42 来源:豫都网 我要投稿
河南商报讯(记者孙科通讯员马钦阁张颖)欠钱不还,法院当法院找上门时,工作个月他还召集人阻挠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,被判这事后果很严重。处拘时代安全新闻网站官网
事情是役两这样的:张某与刘某、赵某本是老赖朋友关系,但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。法院判决张某胜诉,因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刘某、赵某成了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的被执行人,法院依法查封了赵某名下的一辆汽车。
2017年7月,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,执行人员前往赵某住处对上述查封车辆进行扣押时,赵某召集李某等人阻挠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,在法院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,告知执行事项后,仍欲强行把法院查封的车辆开走,并开车围堵法院执行车辆,阻挠执行工作进行,还对执行人员出言不逊。
由于赵某等人的阻挠和干涉,导致法院判决无法顺利执行,申请人提起控诉,要求追究赵某等人的刑事责任。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赵某、李某等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,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围堵执行车辆并欲强行开走被执行车辆,对执行人员进行言语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人员执行,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。
据此,二七区法院依法作出对赵某、李某判处拘役两个月的刑事判决。
二七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提醒: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实施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执行行为,属于国家机关依法执行、履行职责的公务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阻挠、干涉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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